1.实验室设计换气次数的选择:在通常情况下>10次/时房间换气次数被认为是合适的。
《化工采暖通风和空调调节设计规范》规定化验室房间的最小换气量一般在6 次/h~8次/h。SAREN规定验室内的整体换气次数应由下列风量之决定:从局部排风设备或其他房间排风所排出的总风量;带走房间热负荷所需的制冷风量;最小换气次数需求。在使用情况下,实验室的最小换气次数应维持6 次/h~10 次/h。
当实验室内有可能产生高热负荷的分析设备,或房间内有较大量的局部排风时,需要相应增大换气量。湿法化学室有通风柜,加热间有大量的加热炉。通风柜的计算方法则参照《化工采暖通风和空调调节设计规范》中对轻、中度危害或有危险的有害物质,在室内顶棚有补风的情况下,通风柜的操作口最小吸风面速度0.5m/s。对于通风柜的使用率,当通风柜的数量大于2个时,则应该取60%~70%同时使用率。加热炉则是以维持炉内加热温度的热平衡法则计算所需的排风量。通过以上可以计算出总的安全通风量,此外负荷计算的空调风量,还有最小换气次数10次进行比较,三者取最大值。
2.实验室设计送风和排风形式:化验室的排风量较大时,应设置室外新风补风系统,并计入新风负荷。
《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》规定每个排风装置宜设独立的排风系统。同一个实验室内的所有排风装置宜合用一个排风系统。工作时间连续使用排风系统的实验室应设置送风系统,送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%,并应根据工艺要求对送风进行空气净化处理。对于采暖地区,冬季应对送风进行加热。送风气流不应破坏实验室排风装置的正常工作。
通常规定所有从化学实验室内排出的气体均需直接排出室外,而不能循环利用。因此,除非化学实验室也有洁净要求,否则均需保持其相对于相邻区域为负压。而是否选择100%全新风送风系统,应做为实验室危险评估的一个重要部分。
3.房间压差:《化工采暖通风和空调调节设计规范》规定化验室应保持相对负压。
4.实验室设计控制系统:实验室控制应该把以上几项综合起来
实验室控制系统应可以满足整个实验室的房间压力、各房间压差、通风量、温湿度和各方面的安全控制要求,同时降低能耗。实验室内往往存在许多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污染源,特别是有害气体,将其排除非常重要。但与此同时,能源往往会被大量的消耗,因而实验室的通风控制系统的要求从早期定风量,双稳态,变风量系统,到最新的适应性控制系统。要求更多的是尽量降低用户前期投入,同时减少用户在运行、能源消耗及维护等方面的费用。